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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90年去世,当时住的是父亲单位的公房。父亲91年再婚,再婚时继母带着一女儿(当时女儿20岁未婚)。98年房改,以父亲的名字买了此房。2001年父亲去世。请问律师:父亲这房产是和继母的婚前财产吗,有继母和其女儿的继承份额吗?谢谢律师给予答复!

继承
2010-04-22 10:12: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98年购买的,属于再婚后的共同财产,你继母有继承权,如果继女儿没有对你的父亲尽过赡养义务,不能继承,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该房产是您父亲和母亲婚后的共同财产,您的继母享有一般的份额。因您继母的女儿到你们家时已经成年,未与您的父亲形成抚养关系,因此,继母的女儿无权要求继承您父亲对该房子的份额。
  • 该财产属于你父亲与你继母的共同财产,但是你继母的女儿由于与你父亲没有抚养关系因此没有继承权。
  • 房产是你父亲和继母的婚后财产。该财产如果折合现值应当扣除你父亲在婚前购置该公房所享受的经济优惠。继母的女儿没有如果没有赡养你父亲,则不能继承你父亲的财产。
  • 属于再婚后的共同财产;
    不能继承。
  • 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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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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