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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XX《拍卖公告》蔡先生通知交竟买保证金。 拍前土地性质我怕不能办过户提出交成交标的价款和拍卖行拿走佣金的时间提出一手交房一手交钱的要求。由拍卖公司联系人、记录、签单员将《竞买须知》第七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五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若买受人违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转请委托人提请法律诉讼。”修改为:“标的物在三个月腾退,腾退后买受人交清成交价款及佣金,若到期未能腾退,由委托方退还保证金,腾退后买受人未能在三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及佣金不返还,价款及佣金交清后交付房屋钥匙,(同时进行)。”三锤“成交”。《拍卖规则》应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否则视为悔拍。要求签定《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拍卖公司记录员、签单员蔡坤先生说根据公司规定佣金不到帐不能签。我说我己交了保证金,《竞买须知》"第三条若竞买成功,保证金抵付拍卖佣金及成交价款。″九是竞买人应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否则视为悔拍,……”他连说两个放心,放心。你准备钱就是了,我们现在吃了饭就去做工作的。 房价五个月翻了一番半我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0-04-22 19:50: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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