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朋友前段时间被公安机关羁押37天,后被检察院正式逮捕。原因是因为2008年的一天,他被一个朋友叫去玩,结果那个朋友把一名女子用刀划伤,公安机关说他是寻衅滋事,被整整羁押了37天后又被检察院批捕,请问现在还可不可以取保候审,及还要走那些程序和时间,才能被移交到法院审判。
补充:没有案底,结合案情请问有可能被判多长时间,有没有可能监外执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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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会见、取保,争取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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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结合案件全面情况才能给出准确建议,需要会见当事人,查阅案件材料等,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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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从犯可以从轻,可以缓刑,即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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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刚刚被批捕,案件还在公安机关,接下来的程序先到检察院,再到法院。刑期要结合具体案情才能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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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可以申请取保并且到法院阶段,如果提供的证据充分完全有可能判缓刑也就是你说的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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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应当是侦查阶段,如构成犯罪,后面还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
2、如构成寻衅滋事罪则可能被判处三年左右的刑期。
3、建议及时请律师辩护,争取最轻或缓刑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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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量刑情况和能否争取缓刑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建议你当面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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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