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去了人行查了下自己的信用情况,发现有一个工商银行的贷记卡信息。打银行电话问了确定我在三年前就拥有了这张信用卡。
我的身份证从来没有外借过,也没有收到工行这么一张信用卡,但是现在信用记录上却有了这么一张信用卡,还好是零信用额度。但是,导致很多银行拒批我的信用卡或者直接给的就是同样的零额度信用卡。现在我要求银行销卡,但是不知道会不会在个人信用上留下这么一个曾经拥有的卡的记录。如果还是有这么一个记录的话我是否可以要求银行重新上报人行并且在记录上进行解释?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但是似乎有涉嫌诈骗的嫌疑,这样不知道是否可以报案?如果报案我应该向哪里的公安机关报案呢?信用卡开卡地还是我目前所在地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