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06年进入这家企业的,从一名基层员工到管理职位,08年新劳动法颁布时我有提醒老板要给员工签劳动合同,他一直推脱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利润不是特别好,已经开始拖欠我们的工资,现在我想从这家企业离开,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另外因为我们是贸易公司,工资是有基本工资和奖金组成的,那么赔偿是按照全额工资还是按照基本工资呢?

其它综合
2010-04-21 00:52: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