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哪位律师帮帮我。
劳动仲裁时公司已经搬到别的地方,所以仲裁开庭时做了缺席判决,现在仲裁结果出来了,我赢了,但是现在公司又到法院起诉,说仲裁没有依法进行送达,也没有公告送达,程序违法,要求依法撤销,请问这个我该怎么应答?
还有由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拖欠了三个月工资,离职时公司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写了张欠条,按了手印,没有盖公司公章,说拖欠的工资已经转化为普通债权,我应该向法院起诉,而不是仲裁。请问这个我又该怎么应答?
我是他公司的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有离职证明可以证明我是公司的员工,我申请了双倍工资补偿并支付拖欠的工资,应该是属于劳动争议,我申请仲裁是对的吧。现在公司起诉,我该拿出什么证据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