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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经法医的鉴定定为轻伤!打人者未满十六周岁,检察院不受理让自诉!我们怎么办?有什么建议??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通过什么方法得到赔偿?

民事相关
2010-04-21 00:30:5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首先更正故意伤害的受理机关属于公安,其次,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 未满16周岁,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最后,你的损失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由打人者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以债权要求赔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
  • 根据《刑法》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致人轻伤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你可以通过民事起诉他及其监护人,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 未满十六岁致人轻伤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因此,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 打人人未满16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诉他的监护人。
  • 可以委托律师提出自诉;
    也可以到检察院上级部门要求受理;
    具体可联系
  • 故意伤害之人重伤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在负刑事责任,你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补偿。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 未满十六周岁故意伤人致人轻伤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者的损失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要求加害者的法定代理人予以赔偿,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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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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