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产证是别人的名字,是10年前买的私房,现在要拆迁了,当初买房时,为了省几万的转户费,而且当时跟前房主关系很好,就没有转。现在要拆迁了,前房主,扯理由,要一套房。我家手上只有一张对方收房款的书面证明,请问打官司的话,大概会怎么判?
-
建议收集其他证据比如证人证言最好聘请律师律师指导收集录音证据这样你可以享有房产获得合法应享有的全部拆迁补偿的胜诉率就更高。
-
建议积极聘请律师参与指导收集证据这样可以帮其获得合法房产权利和获得全部补偿的权利。
-
聘请律师指导收集录音证据这样胜诉机率会更大,我所经常处理该类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其合法权益。
-
要看你所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子。
-
房产过户是为了借助国家公信机关的权威对抗第三人的一种物权证明,没有过户并不表示你们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你既然有对方收房款的书面证明资料,那就足够证明你对争议房屋拥有实际产权。你现在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确认你的权力,得到判决书后可以去房产局办理产权变更。
-
你好,建议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确认房产所有权。至于怎么判,依证据而定。但你赢面较大。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