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是镇上的一名环卫工人。前几天夜晚11点多,在按正常的上班时间里清扫街道,被一喝醉酒并无摩托车驾驶证的撞倒,造成右腿断裂。出事时疼痛无法报警,肇事者有能力报警却也没有主动报警。事后第二天早晨,我们才去报警。
由于镇上的环卫处被个人承包,我亲戚只是属于单位临时工,不是环卫处的正式工人,但已经工作了近10年,一直没有跟承包人签订劳务合同,但工资一直跟承包人领取,事实的实质还是存在劳务关系,承包人没有给工人上各种保险。现在需要做手术,费用估计需要好几万,但承包人就想包了几百块钱红包就不管其他的事,想咨询下,在这样的情况下,上班时间出事故,承包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环卫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肇事者责任另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