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一机关的文印员,一年一次合同工,截至目前,已是三年多的合同工,2010年4月12日单位与我续签合同,单位拿出劳务派遣协议书,我有权拒绝签订吗?我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单位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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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已与单位签订了两次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则这次你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单位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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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确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可到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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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同意,给与一定的补偿,可不续签,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不能强制单位必须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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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