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座四百平方左右的宅基地,其房屋所有人是我的父母,但现父母将大权托付于我。其中有以下四个户口:我的爸爸妈妈,还有我原配的女儿,和我。我现任的太太和她前夫的女儿也住在这个栋房子里,但没有迁户口过来。现在要拆迁了,对于拆迁房屋的赔偿与我现任太太和她女儿的房屋分配十分困扰,所以我想请您回答我一下的问题:一,我所在的房屋应赔偿我多少相应的房产或人名币。二,我关于房产的分配应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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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房屋应得的补偿应根据上海市拆迁补偿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个地方不是完全一样,都有相应的条例办法。房子里的四个户口都在应补偿的范围内,同时你现任太太和女儿作为同住人,也有权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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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私房被拆迁的,可以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还房,同时对于房屋内居住的人,也可以得到补偿。由于各地的拆迁方案不一致,你可以去当地的拆迁办进行了解,必要时可请律师帮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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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农村宅基地拆迁主要针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上海每个区域的价格不一样,对于拆迁款,主要针对房屋所有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你现任妻子和她女人作为同住人应该得到补偿,具体的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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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补偿要看房屋和土地评估的价格。
二,象你们这么大面积的房屋,如果全是合法建筑,能被认定的话,基本上完全按面积来补偿,不会额外考虑户口因素了。所以最终补偿很可能完全归产权人所有,产权人包括你父母,如果建房申请时有你或你女儿的名字,你们也产权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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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