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4号我老婆在1医院住院生小孩,顺产,生了后我们才知道被做了侧切手术,之前也没有医生告知顺产要被侧切(不知道我们是否有知情权)。3月6号在没检查伤口的情况下通知我们出院。在8号伤口出现开列,回医院住院,医生做了拆线,说是皮肤对线过敏不吸收,然后做了消毒,医生口罩手套都没戴。9号又做了缝合(在此情况是否该做这次缝合),10号就出现列开流黄水,还有硬结,无脓,医生又做了拆线,说让伤口自然长好。后来医生每天清洗伤口1次,连续打青霉素和头孢打了十几天(不知道对小孩吃奶有无影响),现在好得差不多了,这期间院方也没有要求我们交任何费用。请问我们可以起诉医院吗?如果要起诉,应该向院方提出那些赔付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