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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由于唯一的母亲不能自理,所以房子卖了,四个孩子每个人分到一万元,书面协议让母亲在老年公寓,有专人护理,每个孩子负责一年中的三个月,每月800元,等老人有病住院时,必须都到现场,同时出资解决问题。都签字画押了。可是二姐却忽视协议的存在,第三年的四月份也就是这个月,她和姐夫以家庭困难,没有工作等原因不交老年公寓的钱了。可是老人给她们的一万元还没有花完呢。我知道和她们谈是不挺用了。因为以前就说不清楚。我该怎么办。起诉赢了,她就说没有钱,又能怎么样。

民事相关
2010-04-17 08: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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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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