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私人服装厂的,工资是实行记件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就在今年4月11号中午我们去找车间主任要求涨工价,开始他说找经理商量后再决定,4月12号中午我们又去找主任问情况,他没有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很不高兴的对我们说三两天内不能给你们答复,你们自己看着办吧。我们一气之下就离开了厂。4月13号上午主任说工价下来了,让我们看一下,我们感觉还是不合理,后来老板给我们开会,在会上说我们是罢工,给我们两条路走,1开完会立刻马上给我上班去,2开完会不去上班明天就不用来了。想要工资就经过劳动局结吧。
问题:1我们这属于罢工吗?
2我们厂几乎天天加班,没有休息天,即使是节假日也很少放假,工资应当怎么支付给我们。
3我们进厂的时间最短的也有一年以上,但从未交过任何保险,这样合法吗?
4厂里有权开除我们吗?
5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