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经中国光大银行的客服申请了一张光大银行信用卡,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后因我一向能如期还款,到2009年光大银行提升我的信用额度为6000元,且在我用完信用额度的情况下还能超额使用信用卡,到2009年6月,一共所欠信用卡款项16000元左右。2009年6月后我因为没有了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所以一直没有偿还欠款。不是我不想还,而是我现在没有收入,生活都成问题,没有偿还能力,中国光大银行已叫律师起诉我,但一直没有见法院传票,而是每日都打电话给我的家人,造成对我的家人心理上和生活上一定的困扰。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没有偿还能力,但是我知道欠债是要还钱的,我能否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让他们停止对我家人的困扰和给我一个偿还的时间?还有就是个人申请破产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