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关于家庭房产继承的问题:房产是我父亲的,几年前父亲过世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只是与我们4个子女口头达成共识,日后将房产归于我名下,于是在出资买房的时候(96年),我家出了总额三分之二的金额购房,同时多年来两位老人也主要是我家照顾赡养。时至今日,由于母亲也过世了,房子空下来了,除我以外的3个子女,又改口希望都能继承这笔遗产。
我想咨询,第一是当初家庭的口头协定是否收到法律保护,如果没有法律效力,是按何种继承方式继承。第二是由于多年来我家承担了主要的,或者说绝大多数的老人赡养义务,如果当初的口头协定作废,按照
法律程序继承房产,我家是否有可能获得一定补偿或是倾向。第三是我家当初购房的出资能否归还,以何种方式归还,因为是96年出资买房,多年来的货币通胀能否予以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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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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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收集你出资购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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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定收到法律保护,但需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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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口头协议不具备遗嘱的法律效力,应按法定继承走,但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多分。至于你的出资可要求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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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应进行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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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需要有证据证明才有效,否则按法定继承,但是对被继承人生前负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在继承时可以多分。或者有出资证明的话,可以把另外三分之一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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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购房以及履行赡养义务都可以成为多分割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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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