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范律师的讲解。.
赔偿连带责任是肯定了。纠纷是有的,不过这个纠纷很难解决。村里也出面协商过:1 乙方现在不肯付款,执意要让甲方造房后再付,而村里也跟着乙方的意见...2.如果造的话甲方的资金已跟不上,而且造的话,现在的民工工资和材料费都没办法了,这就牵涉到过年民工的问题了。3.如果甲方不造,那这里就没人肯给乙方造了,乙方也知道这个事实,乙方不肯付钱,导致甲方前几天带民工去工地拿材料,乙方通知村里,村里也说不让拿,说共同财产,并让他们签合同再造..但这合同又怎么签呢,不是让甲方再次犯罪吗?????4如果法院起诉,时间我们都知道,可民工和材料得越快越好解决。...........请问范律师:1如果甲方跟乙方说一切停止,我们划清,不造了,那乙方未付的工程款算合法收入吗?可以收回吗?有些人说是非法收入,不能拿到的。2.如果现在让村里帮忙签合同,又怎么签??3民工的工资问题,要回家过年的问题又如何解决???或者范律师有什么办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