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结婚有9年多,婚后有两个孩子,大女儿有7岁,小儿子有1岁三月,婚后我父母出钱我们和他朋友共同经营了一家小店,现在店里经营情况也不怎么好,由于双方性格的原因,最近一年多来,我们经常吵架而导致感情破裂,但由于当时年纪比较小没有办理过结婚证,现在我想提出离婚.而且当时他是入赘我们家的,两孩子也一直是我父母在带,我想问如果我们现在离婚的话,我两孩子的抚养权我都想要,这可能大不大,【他一直患有乙肝,还一直有酗酒的毛病,家庭条件也不好】【我12岁那年因为机械事故导致右手有3级残疾,但不影响我的任何生活】还有像我父母给我投资的钱开的小店又该如何分置呢?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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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也就是说从94年2月后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了。所以,你们是非法同居关系。
2、如果你能提出【他一直患有乙肝,还一直有酗酒的毛病,家庭条件也不好】的相关证据,证明他不适合抚养小孩,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就可能归你,小儿子绝对归你。
3、关于小店,关键是要证明你父母出资的证据,否则,小店投资只能按你们的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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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法律上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对子女的抚养权你可以争取,如果证据证明你抚养小孩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你争取到的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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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