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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公在2010年大年三十,别人合家团圆的时候彻夜不归,我和婆婆找到他时他正在嫖娼,初一我们就写了离婚协议,说好出了正月十五就是三月八号去拿证。之后他与那在发廊上班的女人在外租房同居。距今没按协议给儿子拿一分生活费,并将拿证时间改了三回,找各种借口不出现。 我怎么样才能最快的同他拿离婚证,他这种家外有家的生活时时伤害我的自尊,我是不是要拍下他们通奸的照片才能上诉.或者要报案捉他们个现行留个案底?各种方法我都想了,因为这些都很容易做到,不知怎么样更可行?请尽快给予答复.谢谢.

婚姻家庭
2010-04-15 14:45:2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由于对方经常不出现,导致协议离婚不能照常进行,那么你现在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当然他和第三者在一起的照片是不能少的,这样作为对方存在重大过错的证明,从而在判决时会多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双方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二是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愿意协议离婚,你可向法院起诉。如果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离婚的几率更高。
  • 根据你的陈述,男方是不想协议离婚,你只有向法院起诉离婚。你可以报警,也可以拍照,但拍照有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
  •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能就财产及小孩协商处理好,直接去原注册地民政局办理。
    诉讼离婚是双方不能协商,一方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如需在东莞诉讼离婚,则需要被告的户口所在地在东莞或被告在东莞居住一年以上且有证明。
    照片就可以了。
  • 最快的方式就是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你可想办法让他尽快同你去办理离婚登记
  • 协议离婚是最快捷的方式。如对方不同意离婚,只好走诉讼途径。
  • 你好,最快的方法就是协议离婚,双方去民政局去办理即可领离婚证。
    如果协商不成,则只能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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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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