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方系再婚,,婚后共同购买一处房产,因感情不和现起诉离婚,房本为男方姓名,但男方不愿出原买房时价格,原买房是花了15.3万元,现在我出18万,他只出5万。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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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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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的 房产你可以要的 补偿他房款的一半就行了 详情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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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也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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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