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3年结婚,订婚时说给两间房,领取结婚证后又说你父母没有儿子,婚后你也不在这住,房子就不给了,老人也不用你供养了,我们就像嫁女儿一样把儿子嫁到你家,可婚后第五天就开始向我们要供养费,母亲生病住院,也是我们请假照顾,为此我还降了一级工资,老人去逝我们和其他几个哥哥一样摊埋葬费,去年7月父亲得了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住院我们也和其他哥哥一样照顾老人,老人有四间房子,(其中有两间是婚前说给我的)现在要我们和他们一样照顾老人,请问我现在还能不能要回婚前说给我的房子,然后把剩余的两间在均分。
我提出要房子是不是属于无理要求?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