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婆协议离婚,到南湖民政局办理手续,女儿由女方抚养,我付抚养费,因双方无财产。结婚后住在母亲一起,所以女方抚养女儿为名要求我把我母亲名下二楼中的-楼归女方所有解决住房问题,现在准备到法院起拆我。法庭会受理吗?会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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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受理,具体怎么判,要看证据及开庭情况而定,有条件的也可以委托律师协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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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你母亲的,那起诉你是他的权利,但无法涉及到你母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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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离婚协议无权处分你母亲的财产,这个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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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受理。具体结果如何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好判断。你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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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