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二月按揭买的房,当时房子的面积是69.46。付完首付一直没通知办按揭贷款,每次去银行都说现在办不了,直到今年4月初开发商通知房子的面积量错了,少算了卫生间和厨房,让我们多补十一个平方的房款,并给一个补充协议合同,想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是开发商违约,如果要赔偿,多少钱合适,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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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这种情况有规定的,开发商不属于违约,现在你们有权选择按照合同订立时的价格补足误差3%以内的房款或者退房。如满意,请采纳。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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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方以内你们应当付款。3平方以外的你们不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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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