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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 好! 目前我遇到一個問題,現在不知道怎麼辦,請教各位律師以及各位朋友,我有一個朋友她上次離婚申請起訴是2004年6月28號開庭,由於種种原因沒有判離,現在她在2005年元月4號再次上訴,(她上訴的時間是否有效)但是他沒有請律師,因為經濟有一定的困難,那請問一下,她有收到法院的傳票是元月31號開庭,在元月31號之前,她這半年時間都在外打工,沒有回過家,這半年沒有同她的老公有任何聯絡,她要做一些什麼動作,比如要怎樣取證,再說她這次離婚是否可以成功.

婚姻家庭
2008-03-28 12:45: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被判不能离婚,应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来说,这时侯法院应判决离婚。她不须要取证。离婚的条件是看当事人双方感情是否真的破裂。按照你提供的时间,那么她上诉的时间有效,否则法院是不会爱理的。
  • 你在第一次起诉后没有判决离婚,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要求离婚,法院通常会判离,你无需再做什么工作,如取证之类的。
    成都 范斌律师
    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婚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房地产、劳动争议、刑事等
    电话:13880004910
    邮箱:zhui736@163.com
  • s
  • 一般来说法院对再次起诉离婚的会判离。具体如何操作最好当面咨询律师。
  • 要看上次判决是什么时间.
  • 一般来说法院对再次起诉离婚的会判离。具体如何操作最好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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