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生育兄、姐和我,计兄妹3人,姐和我在外地工作。兄嫂相继去世后留下四个“孤儿”由我父抚养,并有我们姐弟帮助。后来“孤儿”中的3个出嫁或去外地,老家只有我父及其长孙gy一起生活,长孙gy与当地姑娘sj结婚后生育一女一子,仍在一起生活。我父晚年生活费全由我们姐弟负担,直至去世安葬。 父原有平房两间半,80年代末经我父及gy手翻盖成4间,依然在我父名下。父于92年病故,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没提房产分割问题,但始终也没放弃房产继承。08年初长孙gy去世,也没提房产分割。直至09年末我提出后,他们承认我的“继承权”。最近孙媳sj说,我父生前口头上已把房产给了他们,还找了证明人(显然是谎言、假证),并于我父去世后已将产权过户到gy名下(有侵占之嫌)。我们离家已50多年,仅有的证人也已作古,现在在当地找假证人也找不到。
孙媳sj的说法,在法律上可能叫口头“赠与”,这样的“赠与”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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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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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确存在口头赠与。但是对证据的要求较高,在所谓的赠与人已故情况下很难被认定。我认为此案赠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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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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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你并不知道对方的证据情况,所以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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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的口头赠与实为口头遗嘱,按法律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可设立口头遗嘱,情况消失后应定立书面遗嘱,所以你父亲的口头赠与可能不成立,你还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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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