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间97年,04年男方的祖屋拆迁,按当时的地方政策,老房子按面积折算现金,不论老房子面积大小,拆迁房内每一个人的户口分配平价安居房30平方,若想多拿安居房,则超过部分按议价计算。当时老房子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房子内有夫妻2人和孩子一个,共3个户口,后来拿了180平方。
老房子折价8万,180平方安居房总价16万,夫妻双方另外出资8万,安居房的房产证只写了孩子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这套房子市场价36万。
现在夫妻准备离婚,这套安居房应该如何分割?
1.这套房屋属于孩子的财产,由监护方负责代为管理,待孩子长大后将房子以及产生的附加收益(例如出租的租金收入)移交给孩子。
2.按当时购买的出资份额,1/2归男方个人所有,属婚前财产,其余1/2属共同财产,双方各得一半.
3.36万现房价中,扣除8万归男方,其余28万双方均分,各得14万。
4.男方的婚前祖屋已经灭失,36万全部算共同财产,双方各得18万。
请专家指点迷津,谢谢!
-
房产属于孩子所有,由监护方代为管理。
-
建议委托律师当面咨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