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朋友们好:请帮帮我。
我和前妻共有一套二居室,正在通过法律分割,这房子的产权是我的,是我们单位的福利分房。请问:如果采取评估方式分割,评估单位是怎么评估的?考虑是福利分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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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子价值评估。评估是会考虑福利房因素,会比商品房价格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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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如是婚后获得的产权,还是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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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评估一般要考虑市场价格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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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虑产权的取得方式,比商品房肯定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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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如是婚后获得的产权,还是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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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