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6点55在山东省荣成市成山大道十字路口撞死个老人家。
我们是跑客车。我爸开的车。我当时在车上售票。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我们由西望东行驶车速当时我感觉能有40左右。我当时站在客车的左中间车门的位置身子朝东站的连朝西, 突然我感觉刹车了一样,人的本能反映,我猛的一台头。看见在我们车左前方10米到20米左右的距离一个老年人骑着自行车,横穿马里,那个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而老年人当时也没在人行横道上,那时老人已经在马路中间了,我看见老年人的时候那老人抬头看我门车一眼,结果他突然骑加速,当时我们已经采取刹车了。而且车已经望自行车道那打方向了。结果最后还是撞上了。撞在了车的正前方,最后老人家倒地后脑勺碰在了路边的石台上导致死亡,下车后我们立即拨打110,120,急事送往医院。结果抢救无效死亡,。我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负不负全责啊??如果负全责。我爸的驾驶证是不是要吊销啊?死者赔偿是不是由保险公司赔偿。我们需要做什么呢???请指点谢谢
急急急急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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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全责,而且不仅是赔偿问题,可能被追究刑事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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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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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要同通过交警部门认定,建议你们还是找找关系,看能不能弄个同等责任,主要责任造成1人重伤或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保险公司只在赔偿保险限额内赔偿。一个农村人死亡办下来需要14万多。你们这个案子关键在责任划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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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确定,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因致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需承担刑事责任,保险公司仅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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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