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两年借给一友人七万元钱,并用自家一轿车相抵押,但在过了半年后,他以有要事为由,向我们借车一用,出于朋友面子和对他的信任,让他把车子开走了,从此,再也没见车子的面,叫他还钱,他说过几天,叫他给车子,他说没有,而且听说,他又把这辆车抵押给了别人,请问,这构不构成诈骗罪?

民事相关
2010-04-12 16:24: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构成诈骗,但你可以要求他还款,如协商不成或者不想协商,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债务。
  • 建议报警,或者找律师直接起诉。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他将车子借走,实际是以自己的名义抵押。
    车子是你的,直接找到,报警,拉回。
  • 不构成诈骗罪,及时起诉要求还款吧。
  • 属民间借贷范围,就目前来看还不构成诈骗(抵押没登记的不能对抗第三人,即第三人已登记的,第三人享有抵押权)
    如有借据,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即可。
  • 不构成诈骗,算民间借贷纠纷了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