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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去年10月份出售了一套位于****市的公寓房,双房议定售房价为34万元整,付款方式是这样的,她先通过工行汇款给我17万,然后就去交易中心交易了,本来余款17万是她要通过邮局银行贷款汇给我的,最后银行只贷给她14万,就是她还欠我3万,起初答应很快想办法还我的,我跟我家人也经过多次追讨,她老是说再缓一缓.今天我老公从上海去***,她竟然耍赖不还,请问律师我怎么才能讨回我的3万块.购房合同上写了付款以据为真的.前面的31万都是通过银行的.是有证据的.

房产纠纷
2010-04-11 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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