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去年10月份出售了一套位于****市的公寓房,双房议定售房价为34万元整,付款方式是这样的,她先通过工行汇款给我17万,然后就去交易中心交易了,本来余款17万是她要通过邮局银行贷款汇给我的,最后银行只贷给她14万,就是她还欠我3万,起初答应很快想办法还我的,我跟我家人也经过多次追讨,她老是说再缓一缓.今天我老公从上海去***,她竟然耍赖不还,请问律师我怎么才能讨回我的3万块.购房合同上写了付款以据为真的.前面的31万都是通过银行的.是有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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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到法院诉讼要求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以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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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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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的方式要求支付尾款,并且根据你的合同,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还有可以不交房的,款清交房是常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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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诉讼的方式要求支付尾款,根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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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先对债务人资产情况进行调查,而后进行催收。若需法律帮助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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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余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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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