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动迁,我家于2007年分得一套118平方米的商品房,并办理了房产证。产证上的权利人是父母和我三个人的名字,未注明各自产权份额。现在由于父亲的个人问题,母亲提出做析产分割,保证我儿子的最大权益,父亲也不反对。那么我想问一下:(1)是否可以去公证处办理析产分割公证,比如明确约定我的产权份额是90%,父母各占5%?(2)我家析产公证的话,只是要明确份额,并不是分家分户,也不涉及到产证权利人名字的变动。这样的话,应该不用办理新的产证吧? (3)公证费和税费会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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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办理公证确定产权人各自享有的份额,不需要变更产权登记,但就房屋份额的约定可以报交易中心登记备案。2、具体费用建议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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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行析产诉讼,判决确定各自份额,然后办理新的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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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做律师见证。费用比公证低,同样生效。先去公证处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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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去交易中心办理手续比较好。公证费用也很高的,可能比你税费还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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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析产诉讼,判决确定各自份额,然后办理新的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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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