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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在广东打工,去年一下班路上,见公路上无其他车辆,就骑自行车穿过马路,没料到在途中,一摩托车冲过来,当时妈妈腿部轻伤,摩托车主无大碍,而后交给交警队处理,我方的医疗费也是自理,交警队判事故责任四六分担,我方为六,随后的一段时间家里因张落某些事情,没顾得上关心此事,现在反被摩托车方告上法庭,要求我方赔偿五万,据说本月28号开庭,现在对我方来说,是不是只有请律师打官司,别无其他办法吗?望好心人指教!

交通事故
2010-04-11 07: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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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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