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14年,自己办了个养殖场因不景气借了很多外债,夫妻关系多年不合,她是国家正式工人为了和我离婚就和我分居2年多,最后于2006年离了婚。我们协议离婚当时因资不抵债她没有分到财产。2007年后半年市场行情转好,养殖场也红火了起来,2008年她也开始和我联系,因为孩子的关系我们2009年复婚,开始感情很好但时间很短暂,吵架不断感情开始不合,现在又有离婚的可能我07年至现在的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啊(说明一下她的工资从来没给过我,每月我还得给她支出1000-3000元不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