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诬告被告,后被告法庭呈上有力证据,原告无话可说便要求做证据鉴定,时过近一年法庭也未通知被告任何鉴定结果。近日被告向法庭询问,法庭说并没有把证据拿去鉴定,被告问为何?法官讲原告在半年前已交上调解申请,希望你们能庭外调解。被告说一开始就不同意调解,况且也未接到原告任何调解信息,就算需要调解你们也应该先通知被告,征求被告意见,为何一直拖延?法官无语,让被告回家等待听后通知。
请问:1,法庭是否有故意拖延办案之嫌?
2,原告申请调解就有理由一直拖延下去吗?
3,被告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致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