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5年7月到现在的公司,我们上班是三班倒(上八个小时),现在公司因各种原因导致短时间内无法开工(具体什么时候开工也没有结果),公司就觉定把我们放到他另一个厂去上班,可那边的工作环境.性质和上班时间完全不一样,在那边是上8个小时再强行加4个小时的班。公司还交待不想干就要我们辞职,所以我想问问,我们这样辞职了会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吗! 我们的合同里工作内容说了: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在我原来上班的地方上班,担任职务,因生产{工作)情况的变化或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安排。

公司企业
2010-04-11 11:10: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