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有一个关于“学生在校安全事故”向您咨询,一位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小张,在校上电脑课排队进教室时,小张排队在前面,小李排队在后面,小张对小李说,要小李抱起小张。小李放下小张时,小张的双脚没有落地,身体就向前倾斜,然后双手先着地,经医生诊断为左手腕骨折,骨折处可见撕碎骨片。
事情经过就是上述情况,请问律师从法律的角度,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1、作为小张受害者应如何处理此事?
2、小张、小李和学校三方如何承担责任?
3、小李和学校对小张经济上如可赔偿?
请求回复,非常感激,谢谢
2010年4月10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