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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投资二十几万到一间公司,当时公司的老板开了一张收据给我(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上面写“收到投资款”,然后有公司的公章和老板的签名。几年来我没有分过任何钱。现在那间公司老板因为赌博欠下巨款(不清楚以公司名义还是个人名义借高利贷),已经失踪。他走前转了公司法定人,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现在我想拿回我的投资款,但是现在的公司负责人以当事人不在为由,拒绝承担。工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人上没有我的名字,而且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只有五十万。如果我告这间公司的话,胜算有几大?他所欠下的债务会不会要我承担?不知道我这种案件属于哪个分类呢?

经济相关
2010-04-10 21:13: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老板他的债务由他自己承担。其次,你投入的投资款,因没有相关的合同证明股份、分红比例情况等,股东的身份可能得不到确认。如是投资款不能告公司返还,只能要求分配盈利。
  • 该案的准确法律分析,应在律师察看相关收据等资料之后才能得出.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争取及时追回全部或部分损失.
    中山市的朋友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本律师.
  • 收据上有公司的公章,就有望按照投资入股主张;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50万元,仍不排除其实际资产数额较大。

    您的问题,需要审查证据和深入分析案情后才能给您解答,以及建议您采取措施减小损失。
  • 因盖有公司公章,你可向公司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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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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