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4年9月交一女朋友,期间发现对方个人生活不检点,满嘴谎言(曾在未怀孕的情况下,故意谎称自己怀孕),2005年3月分手。对方于2月初怀孕,并将孩子生下,扬言以小孩子来报复我。6年多过去了,我还没有给过抚养费,但打算以后每年定期支付。
近期,孩子的外婆跟我讲办户口差最后一步需要5000元钱,要求我给她,我支付了。后来,她又讲需要我出面去做亲子鉴定,给小孩子上户口,感觉对方有意将事态造成这样。
过去的种种,导致对于帮这个小孩子上户口的事情,本人不情愿。
1.给非婚生子女上户口,一定需要男方去做亲子鉴定等协助工作么?如果男方不出面,小孩子就上不了户口了么?
2.如果协助小孩子上了户口,会给男方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3.抚养费一般怎么协商?好像界定为收入的20-30%,这个“收入”是什么概念?基本工资,还是实际获得的所有收入?协商不成,怎么强制执行?严格遵照收入的20-30%么?那么如果男方的收入颇高,比如年薪100万的话,每年至少要支付20万,合理么?对于某些女人来讲,这好像也是一种谋生之路。
4.律师费一般为多少?对于这种case,律师可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