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是这样的,在2009半年3月份,电信和我们公司联系,说是可以开一个集团业务,办天翼手机。一开始我对其资费并不是很了解,由我们公司人员口述,说是保底消费30元,在网18个月,于是就登记了我的身份证和姓名。后来电信发了一份资费说明,说是30块的保底只能是市话,不包括长途,我了解到和我的预期不一样,由于没有签任何的合同,协议,我本人也没有签字,就决定不要了。可是电信的工作人员说是登记了就不能再退。后来手机我在拿到后的第一个月有使用了几次(大概4、5次)就一直没有再用!现在,我查到这个手机号已经变成空号,但是我已经欠费了600块,包括400多的话费(其中有每个月6元的来电显示,我没有要求开通,是电信自己开通的)和100多的违约金,而且费用还在继续累加!当时没有签任何的合同和协议,而且我明确和电信的人说过我不要了,但当时遭到拒绝!现在对于这份费用我不能接受,请问要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