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转弯处撞上的,由于这个转弯看不见过来的车辆的,我正好转过去,他就正好开过来了就撞上了。结果我腿受伤了,鞋子衣服都报废了,电瓶车也坏了,他好好的,后来报警了,准备公了。
后来去交警那说责任各50%,我的医药费,修车费都他都付一半,我不服去问交警,交警说他的也是电瓶车,如果他的是摩托车的话医药费,修车费都他赔。有这个道理吗?难道就只是因为他的也是电瓶的,没有安装马达吗?
我已经够不计较了,只让他赔医药费,修车费,都没有说其他的费用,还有医院都介意我休息2个星期。。
我能拿到我相应的赔偿吗?
还有电瓶车停在交警要付费吗?
拜托各位律师能解决一下我的问题,谢谢!万分的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