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再婚老婆,带着她前夫生育的儿子,与我办理结婚手续,与我共同生活四年。我供孩子上学,2010年3月14日她带着孩子离开我,未办理离婚手续。与他前夫同居,以夫妻名义生活,我该咋办?
-
如果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犯重婚罪了,如果您想与她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手续, 女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
涉嫌重婚罪,建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婚姻无法维持下去,可同时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
女方已构成重婚罪,如果你想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手续及索取抚养孩子的费用、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追究其刑事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