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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小孩被摩托车(赣C 33C04)撞伤后,肇事者弃车逃逸。我们在医院安顿好小孩后报案。交警来后把肇事车拖回交警队。我们每月都要找交警询问情况,得到的答复是:还没有破案,没办法。直到2010年3月我们才通过有关法律得知肇事逃逸三个月交警破不了案可以申请法院处理肇事车辆。我们又找交警交涉。这次交警说:可以出具事故鉴定,但是要收取几个月的停车费,按每天5元收取。你还要交起诉费。到最后你还要贴钱,没意思的。 请问律师是这样的吗?请你在百忙中抽空答复。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4-13 06:45: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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