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在我乡的一个行政村,有一户人的女儿以嫁至江苏,但户口在这里(包括去年出生的小孩也登记在这里)。
村里前段时间进行农田调整,嫁出去的女儿一律不分,嫁进来一律分给田(包括户口在不在),请问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没迁,生产队分田,可以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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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可以分到责任田,但有一种情况下可能分不到田,那就是在江苏那边你已经有田分或者说在那边已经享受相关村民待遇。总之你可以和村里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我个人建议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胜诉希望还是很大,如果你有需要的话你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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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讲农村承包地为30年合同,一般不作调整,出嫁的妇女如果在婆家没有取得承包地,她原承包地是不可以收回的,你们村委会不经三分之二的村民或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随意调整农田是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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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户口,就可以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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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享受,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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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