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领结婚证,当天就把户口转入了男方,因为我的户口专入男方家里,而男方在我们办酒席前村上分了10000元,我们是08年1月办的酒席,后来每年都多多少少分钱,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有权要回我自己的那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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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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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婚后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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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9月你们领取结婚证后,你们在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但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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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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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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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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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具体问题可以预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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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回,具体可以预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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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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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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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分给你们夫妻的钱是共同财产,你有权分,但只能限于现存的,已花费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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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