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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现在4岁,女方已无生育能力,能否将女儿判给女方

婚姻家庭
2010-04-06 10:28:5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是优先考虑的范围。
  • 这种情况会考虑,但也不一定,还需要其他条件。
  • 你好!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你好!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两岁至十岁以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现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不同的处理方式,需要在具体案件中想办法才能确保获得抚养权。
  • 这个情况对你是有利的.但还要结合其他情况确定.离婚诉讼首先要固定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证据,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以及一方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证据)这样才能达到诉讼目的。如有不明可以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 此种情况一般是判给女方,但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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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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