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长期在外面工作,妻子在家有了外遇,她提出离婚,理由是我没有照顾好家庭和孩子,但是现在社会就是这样,如果没有经济能力是无法承担家庭的重担的.
我妈过六十大寿时,她新交的男朋友三番五次打电话骚扰我,我忍了,并给那个男的回短信说今天是我母亲的生日,请他有点绅士风度,过了今天再说,但那个男的一而再再而三的给我打电话,发短信,而出口伤人(有手机短信为证)而且我把我在我妻子的手机上发现那个男的发的暧昧短信(手机卡已经被我拿到了,不知道能不能作为证据)
现在我妻子提出离婚,请问我能主张我的什么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