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于08年结婚,形式上的,当时还没有办理结婚证,在09年7月生了一个女儿,在09年12月,我们去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拿到了结婚证,我们的女儿没有办理准生证就出生了,这样会不会被罚款呢???如果要罚,应该会是多少金额(我哥跟我的情况差不多,现在嫂子又怀孕了,被罚了6000元,这对我们农村人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是国家要罚那么多呢?)还有就是我们还能生第二胎吗???第二胎要什么时候才能生??? 我们都是农村户口,而且今年都已经30岁了。 希望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