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
母亲早逝,父亲则去世三年了,就留下一老房子及几亩田地。我一直都是在外面工作,有个姐姐,结婚七八年了,姐夫的户口迁在了我们那,他们生活在市里面,平常老屋有些什么事都是我姐夫在负责,今年我们那田地征收,我想问的是,不经我允许,我姐夫他有权处理土地买卖及金钱吗?(父亲过世的时候安葬费是他出的),遗产法上父母留下的财产两个子女都是对半分的吧?我们那是农村,有个说法,说是留在家里的人田地才归那个,我要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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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是按户承包的,如果你户口已经转出,田就没份了,如果户口还在村里,那还有份。土地只可以承包不可以买卖。遗产一般由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同等份额继承,遗产不包括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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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子女都有继承权。但是,现实生活中,习惯性的出嫁女不分或者很少分,而且法律不排斥习惯。因你一直在外工作,说明你姐夫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如果你父母留下的财产不是很多,没有必要去计较,比较是个好姐夫,姐妹间亲情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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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留下的财产两个子女都是对半分,你是城市户口的话田地同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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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