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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农村居民欲改建自家住房,找了个当地较有名气的包工头(此包工头从事建筑多年,在当地建有加油站、村办公室等,但无工匠证),两人商定,包工头保质保量承建此房,总价格为一万元。房主其余一概不管。后包工头找来几个工人,其中一个工人在施工中不小心掉进搅拌机里,受重伤。现此工人起诉包工头和房主要两人连带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房主只是个普通农民,他不知建房要找有工匠证的包工头,也不知此包工头无工匠证。 请问,房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婚姻家庭
2008-03-28 10:06:2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主要还是需要看承包的性质为承揽还是雇佣,如是承揽房东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如是雇佣则需承揽赔偿责任,一般房屋改造应为承揽的比较多.
  • 乡下的合同一般不会订立,只是口头约定,如果包工头不承认是不是就很难认定呀!
  • 如果被认定为承揽合同,房主问题就不大了。
  • 没有手续不承认的话,有什么办法能让他承认呀?
  • 一般情况下最多担小部分责任.
  • 没有证据,房主作为受益人,会承担部分责任的。
  • 楼主在案情叙述时讲的很是详细“有名气的包工头(此包工头从事建筑多年,在当地建有加油站、村办公室等,但无工匠证)”按此推断,定作人选择承揽人时对其专业能力是要考虑的。若因其选用承揽人不当,造成的伤害,当然要担责,但所担的责任仅是一小部分。
    结合本案来讲,工人受伤,是“不小心”所造成,是与专业能力无关,因此作为定作人的房主几乎无责任。
  • 同意刘律师的观点。
  • 一般情况下最多担小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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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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