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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和妹夫感情不好,妹妹起诉离婚,于31日离婚,法院使用简易程序判决如下:1、准许离婚;2、女孩归妹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450元,至满18岁止;3、俩人婚后买的公产房一套,归男方(写的他的名字),男方一次性支付25000元给妹妹,于4月15日前支付。 因为男方这个人实在没有诚信可言,现在我们担心他不肯按时给这25000元。到时候应该怎么办?因为他每月要给付抚养费450元,所以我们不希望在他工资中强制执行、按月扣,按月扣的话每个月也就执行个3百2百,总得给人家留生活费,这样扣的话还不得十年八年才能扣完呢。如果他真的不肯按时给,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么一次性给钱,要么房子归妹妹、我们给他钱。能变更吗?房子归妹妹的话需要怎么做?或者一次性给钱需要怎么做? 怎么才能做到呢?按月扣的话实在太亏了,也跟他生不起气呀,十年八年到时候物价不知道涨成什么样了。我有点急,您看到后能尽快给我答复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10-04-04 11:29: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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